第1个回答 2009-02-16
2009年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汽车不行,不能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第538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有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第2个回答 2009-02-16
不可以,虽然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放开了,但是有明确限制,不动产和车辆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第3个回答 2009-02-16
不可以,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4个回答 2009-02-16
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我认为如果是货车,抵扣没问题,属于运输工具。轿车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