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藁城市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2006年我向村委会提交了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在2008年10月28日村委会批给了我一片宅基地,且出具了手续证明,08年12月底我开始清理宅基地上的杂物。拆掉了旧房。在09年2月20日我夯实了地基开始建房时村委会又给了我一份通知,说我的建筑违法(不告诉我违什么法),让我停工。请问一下,我应不应该停,为什么?该怎么办?如果停了,我的损失怎么办?更正:说我的建筑违法更正为:说的宅基地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