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要备案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 租赁合同 要备案吗

租赁合同备案情况可分为俩种:
(一) 经营用房,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 房屋租赁 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 30 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的,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二、 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怎么办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三、 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签订吗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经营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 30 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也最好进行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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