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吗

如题所述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一方是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居民的,若在内地结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领证合法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

2、双方秉承自愿自主的结婚想法;

3、双方之间不是直系亲属;

4、双方不存在三代以内血缘关系。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是禁止结婚情况: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女方需年满20岁,男方需年满22岁。

绝对禁止结婚情形: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

2、乙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时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婚姻。

目前我国已经不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部门通过自愿陈述方式获取并依法告知。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以下三类:

(1)严重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疾病(包括梅毒、艾滋、淋病、麻风病等)(3)有关精神疾病。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一、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二、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四、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五、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六、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七、 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八、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九、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十、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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