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跟妹妹两个人在一家连锁酒店前台上班,老板首先是吧我们店长跟经理还有一个保安开除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跟妹妹两个人在一家连锁酒店前台上班,老板首先是吧我们店长跟经理还有一个保安开除了,对我们姐妹也不满意,虽然平时表现不怎么好,可以我们没犯错,老板一直查我们的帐没查出问题,本来我们前台就四个人,没有人辞职,就招了两个来培训,打算把我们开除,大家心里都明白,意思是把两个学员教会在把我们姐妹踢走,我本身打算7月底辞职刚好做完八月,这两个月旺季,现在老板这样我不想辞职了,心里不舒服,把我们当什么呀?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有用吗?要是老板找关系,我们会不会就白告他了呢?知道法律的好心人帮帮忙,谢谢了。

难呀,,,有钱任性没钱任命,估计告也是白告只是让那个老板找关系嗒点钱,要是我就先告他然后趁着人多不干了,正好新来的没培训完,弄他个措手不及让他赔钱追问

先告他,他现在还没叫我们走,告他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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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6
当然会白告他。除非他违反合同(如果有并确实违反)。否则劳动局才懒得管这小事。出门在外,社会上总有差的人,何必呢。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别放在心上追问

他缺德,吧人教会就想他走我们,何况他根本不跟我们说一声,没有犯错无故开除,这样是就是触犯法律

追答

没有合同就不是犯法律。缺德遭天潜

追问

我们有签合同

不过只有一份

酒店不签合同,酒店是违法的

追答

酒店违法?!你确定他酒店违法就告。不过对你没有什么好处。

追问

有合同就不违法

他无故开除,这样难道没有触犯劳动法?

追答

根据劳动法第26条,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同时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关键是你想过你能胜诉么

别胡来了。这就是社会

追问

可是他没有提前说

追答

是啊。你的情况算是违法吧。如果合同未到期就解顾

但我不建议你因为这是折腾

追问

为什么,心里不服

难受

气不过

追答

这种人和他生气不值。这就是小人,没必要。他小肚鸡肠自然有报应。咱们开开心心就是了。生他的气也不能伤着他,不如自己快快乐乐的,管他呢,反正你也不想长久干的

追问

如果每个人像你这样想,劳动局有用吗?

追答

你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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