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需要先计提吗?

如题所述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日常发生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当福利费发生后根据实际金额记入相关费用就好了。

发生福利费以后: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所以在会计记账时候一并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在区分其中的福利补贴,按照工资薪金14%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职工福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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