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如题所述

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借鉴国外的先进思想,大胆地发出“以人为本”的呼声,在教育领域则主张“以学生为本”。

这原是一种教育进步、良性发展的表现,但遗憾的是,有的同仁却走向“极端”,进而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认为它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水火不相容,是彼此互为否定的。

新课标下的语文教学强调创新、变革,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淡化知识传授。

一、 学生主体地位过分突出

1、 忽视教师主导作用,片面追求自主探究

2、过分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而忽视、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

3、小组合作学习泛滥

二、 正确认识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地位

(一) 教师的主导性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主体性,还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表现的三个角色:教师是指导者、组织者、激励者。

1、教师首先是一个指导者
作为教师首先给他们创设探究问题的情境,要让学生们在这些氛围中发现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兴趣,而且是沿着教材大纲要求的教学目标,找到兴趣点,探究点。

2、 教师应该还是一个组织者

教育教学中,教师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组织者,组织学生如何理解教材,组织学生如何有序地学习,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

3、教师还是一个激励者

教师对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表现,除指出不足之外,要给予极大的鼓励,可利用多媒体及时反馈学生学习的信息,把他们的成果展示在更多的人面前,让更多的人欣赏鼓励他们这种探索精神。

(二) 学生主体地位

所谓“主体”,在教育上,学生的主体作用即教师“以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发展的过程。
1、自主性

学生的自主性特征表明学生是自己行为的主人。他们有权对自己的活动做出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能否接受教育、如何接受教育,都要受到自身意识的支配。学生的意识,一般说是在教育者的影响下形成的,但这种主体意识一经形成,就具有明显的独立性,表现为对外界的影响具有分析、判断和选择的倾向,凡事都要经过他自己的思考,才能做出抉择。

2、 独特性

学生学习的独特性,实际上也就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它是学生主体的一个重要表现。

3、能动性

学生的能动性主要指学生在认知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积极和主动的特征。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积极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是人类认识的本质特性。这一本质特征在各种形式的认知中体现出来,学生的认知也不例外。

4、创造性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学主要是掌握人类认识的成果和经验,凭借自己的智能去了解掌握他所尚未知晓的知识,并能运用它们,就应算是创造力的表现。学生学习的创造性,是学生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它表明学生在学习这一特殊的认知-实践活动中,具有探索新知、追求新知的方式和内在意向,具有无限潜力。我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5、整体性

整体性是指学生主体在认识-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生理与心理、智力与非智力、认识与行为等方面的特征,它是学生主体性形成的基础所在。主体的发展,不仅仅是某个方面或部分的片面发展,能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内涵和实质。

三、 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

1、要有正确的学生观和恰当的教育方式
我们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在教师指导下的认识过程,学生的学习主体性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在某种意义上说,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而教师能否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教师持怎样的学生观,采取怎样的方式。

学生观,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所占地位和作用的看法。传统教育把学生仅仅看成是教育对象,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来影响的客体,是教师“灌输”知识的“容器”。这种学生观必然导致对学生学习主体性的压抑;反之,如果看不到学生是正处于成长中的受教育者,高估他们的主体性发展水平,夸大其主体性发挥范围,忽视教师的作用,跟低估、压抑学生主体性一样有害无益。正确的学生观是既要把学生看成是教育的客体,从而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又要把学生看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他们主体能动作用。

教师教育方式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定行为模式,教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学生在认知、情绪、自我评价等多方面的发展。放任型的教师认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教师没有必要多过问,课堂上我讲我的,学生听不听无所谓。权威型教师认为,教师是知识的权威者,学生则是被动的接受者。只有民主型教师具有较高的民主意识,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尊重他们的人格与才能,经常鼓励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并可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从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此教师应当尽量想民主型教师靠拢。

2、树立正确的“教育对象观”,创设和谐融洽的课堂气氛

以民主、平等的态度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及其选择,使每个学生都成为社会有用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在教育上,虽有相对的统一要求,但个体的差异及其发展则是绝对的。过去,我们过多强调统一性,而忽略学生个体差异性,进行因材施教的少。

课堂教学决不是消除差异性,而是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发展的条件,促进其更好地有选择地发展。所以要把上述的统一性与差异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教师要创造和谐融合的课堂气氛,具有“三童”:童心、童趣、童志。允许学生随时“插嘴”、提问、争辩,甚至提出与教师不同的看法。

过去,对待学生的插话,不少教师认为是“耍小聪明”“出风头”,甚至是“目无师长”“破坏课堂纪律,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往往恼羞成怒,加以斥责、讽刺,有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其实,是金子都会闪光。达尔文曾被称为“没出息的学生”,爱因斯坦曾被老师叫作“笨蛋”,数学大师华罗庚因语文成绩不佳而备受歧视,文学巨匠钱钟书的数学曾考零分,差点与大学无缘。有的孩子思维活跃,却看来“贪玩”“不听话”、违背常规逻辑,甚至“迟钝木讷”。面对千变万化的课堂情境,教师的职责就要善于发掘每个孩子的“闪光点”、独特之处及其背后所蕴藏的潜力和天份,而不是扼杀和毁灭。

3、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纳入教学目标是教与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教师和学生活动的定向、内容、方式、方法及结果的评价,都受到教学目标的制约。只有把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纳入教学目标和教学程序,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 传统的教学目标,主要抓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现代教学目标不仅重视知识和技能方面的目标,而且强调通过知识教学发展能力和渗透思想教育方面的目标。

但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形成、思想教育的渗透,都是在学生主体自主、能动、创造性的学习过程中实现的教学目标,不能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排除在外。在课堂教学设计上,不能只是把知识“展示”、“告诉”给学生的“流程”,应设计学生如何主动地学的程序。在设计方案中应体现:如何让学生主动参与,学生学习的内容与可能出现的困惑以及教师可能提供的帮助与策略。

课堂教学想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教师就应从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到留作业、批改作业、出题考试,全部和学生商量着进行。通过商量,把教师的正确要求变成学生自觉的要求,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能动作用。

4、重视学法指导

学习方法是构成学生学习能力的重要要素之一。教师学法指导得好,学生掌握学法,其学习主体性就发挥得好,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得活跃而主动。“教是为了不教”,“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会学生学习,使学生学会独立地获取和选择教学信息,培养学生自主的、创造性的学习能力。但在现实教学过程中,重视教法,轻视学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因此,学法指导作为课堂评价标准,以强调在“教”中,注重“学”,进一步摆正教与学的关系,在教师主导下,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这非常重要,千万不可忽略了教师的主导性。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我们的教学既要突出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和主体性地位,又不应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只有将两者有效的协调统一才能实现新课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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