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二婚,已经同居5年了,现在准备领证,可就共同生活的经济问题出现了分岐,她每月工资4000元左右,我搞农业种植年收入不固定,大约在10万元左右,她有一个女儿已经谈对象了没结婚,我一个儿子也谈对象了,房子车子我都给买好了。我现在要求领结婚证后她每年拿5000元的生活费出来,(实际的生活费要1万好几)等于生活费是AA制了,然后各拿1万存在一起,作为以后意外用钱或者防老基金。后者1万块钱她愿意拿,5000元的生活费她不愿意出,各位觉得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