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如题所述

必须拆旧房。

以云南曲靖为例,实施方案规定,每四人为一户,父母和子女必须并户享受,老房子必须分配给子女。拆除老房子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差一平方米,交集体80元/平方米;超出的面积,集体补助农户80元/平方米;

必须把旧村所有一切障碍物全部拆除,交给集体统一规划,没有老房子拆除的,每户交集体20000元,安排建房。无证自搭建的临时房屋必须自己拆除,集体不作任何补偿。对于有保留价值的老房子,农户把房屋产权证、通过司法部门见证的方式,农户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交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农民如果想在农村建房,就必须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宅基地以及房屋证书能够证明宅基地以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申请人所有,这是审批通过的前提,如果农民没有这两项证书的话,也可以提交自己的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扩展资料: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只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如果要建房,首先要确定建房申请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属于城市居民户口的话,则无法修建新房。

如果是属于危房改造,申请人需要向村委会说明自己要拆掉的旧房是危楼,村委会将会请专业人士去进行危房鉴定,鉴定通过后才能建房,而且还能领取国家的建房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农村建设要拆除老房子,怎么办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农村拆老房建新房 需遵守三大条件 两大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15
不是了
第2个回答  2018-04-15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种情况下宅基地需要政府重新审批、批准,政府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维持原来的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