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理赔

工伤事故理赔有点长请见谅,本人于去年16年12月15日因在单位工作被厂里叉车压到右脚最右边小脚趾致小脚趾截肢一半,17年5月10日做完截肢手术,病假单开一个月到6月10,现已拆线,至此医疗方面终结。工伤认定在今年1月已认定下来,我是属于劳务派遣进的事发单位,工伤认定也是劳务公司办理的,劳务所叫我于6月14日去做工伤鉴定填单什么的,期间我在劳务所每月凭病假单取了工资,我想请教第一,我这个工资发放到什么时候,因为接下来没有医院病假单了?第二我需要在和劳务所本月14日去伤残鉴定前请位律师吗?第三我这个病情可已申请到几级的伤残等级?如十级是不是就无需再请律师?最后个问题我这个事到接下来赔偿款到手大概还有什么程序要走,我应当注意什么,这期间大概还需多长时间了解这个事故?在此先谢谢您的耐心听我的问题,望解答万分感谢,好人一生平安,拜托

一、停工留薪期(停工治疗休养期间)凭医疗机构休养证明,由劳务公司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有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机构不除病假条了,停工休养工资到此为止了。
二,单位处理工伤较为积极,不需要请律师;
三、伤情较为明显,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之外: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接下来的程序:
鉴定——按鉴定结论理赔——与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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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4
1首先明确下你在交通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才能申请工伤.
2你有劳动合同吗?没有的话,先确认劳动关系
3假设你有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在1个月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你个人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4工伤认定之后去申请做伤残鉴定(假如伤得比较严重的话)
5做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主张赔偿,赔偿项目有很多,到时候让专业人员给你计算具体数额,
第2个回答  2017-06-09
首先是工伤认定,你已经完成,接下来是伤残等级鉴定,拿到鉴定结论知道几级伤残后,申请伤残待遇,在此期间,公司会安排你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停工留薪工资的可能性不大。申请工伤待遇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0-12-31

发生工伤先去做工伤鉴定,待伤情稳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情况,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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