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上美国总统

如题所述

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三军统帅。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后则于1月20日卸职。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被选为总统多于1次。
总统大选在偶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对竞选担任美国总统的候选人的要求是:
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至少年满35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14年以上(《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段)。
根据选举人团制度,每个州的选举团成员(也称选举人)人数与每个州的联邦议员人数相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也拥有3张选举人选票。全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选票,总统候选人必须赢得其中至少270张选票才能当选。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以外,所有其他州都实行赢者囊括全票,即在这个州赢得多数选民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选举人的全部选票。在大多数州,选举人经地区和州级政党代表大会产生。得胜候选人所属政党的选举人参加该州选举团的最后投票。选举人通常于12月在本州首府聚会投票表决。选举团投票结果随后送报华盛顿,1月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计票。尽管国会不时会出现一些提案,要求取消选举人制度,代之以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但这类提案往往没有得到多少响应。
根据美国选举团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各州选举人票多寡取决于各州人口,因此人口多的摇摆州为大选争夺主要目标。
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名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全国选举人票为538张,候选人至少获得270票才能当选。
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总统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总统候选人都未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经众议院投票表决被指定为总统的。
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也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军队统帅。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第一条第七款也规定总统能够影响立法权。
总统可以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但需要于法案通过后10日(星期日除外)内提出。如果法案获国会两院均以2/3票数通过,总统的否决权将会被推翻。总统亦都可以于国会休会的时候单方面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
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将由副总统、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依以下的顺序依序接替其职位,而内阁的排名顺序基本上以内阁职务的成立时间为准。副总统如果辞职或不幸去世,职位将由总统任命。
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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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9
有钱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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