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9岁的儿童在水上乐园同家人一起玩耍的时候,不幸溺亡。小小年纪就因为意外失去了生命,真的是令人非常的心痛。虽然尚没有官方的事故调查通报,但是我认为,水上乐园作为经营场所,是对游客的生命安全负有全责的,所以水上乐园应该对孩子的死亡负责。
事发经过这名9岁的孩子本应该和家人一起很开心的水上乐园享受美好的玩乐时光,但是却遭受了这样的意外。
据视频显示,孩子当时是在浅水区游玩,谁也没有想到这样的意外会发生。然而水上乐园在事故发生后,却并没有停止营业,甚至在孩子被送去医院时,水上乐园的广播员还在对游客们喊“小事故”。
尽管后来澄清,当时广播员并不知道事情有这么的严重,但是也让人觉得水上乐园对该事故的不重视。
孩子确认溺亡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且该水上乐园已经停业,相信关于事故调查结果很快就会公布于众。
水上乐园作为对外营业的场所,每一个进入里面玩的人是都需要购买门票,那么这个门票当中一般都包含保险。
而且,作为一个经营场所,安全是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从这个广播员的态度中,我们就能看到,这些工作人员对于游玩者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认为是一些小事故,完全没有安全意识。
据知情人称,孩子当时发生是事故的地方是浅水区,一般水上乐园是有救生人员的,但是很多水上乐园在浅水区是很少看到有救生人员的。
孩子发生意外的地方是浅水区,如果有救生人员及时发现,我相信是不会这么轻易就失去生命的,至少是有一线生机的。
事故已经出了,孩子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了,水上乐园也已经停业。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调查结果,然后水上乐园该赔偿赔偿,再没有什么别的好办法了。
如今人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好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和家人们利用假期一起出去游玩,那么如何避免孩子在游玩的过程中出现意外呢?
第一,我们要选择正规的游玩地点。很多黑心商家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千万要做好攻略再选择游玩地点,否则一旦出现意外,想维权都没办法维权。
第二,我们不能完全依赖游玩地点的安全保护措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有很多时候,我们总会放松警惕,觉得自己已经买了票,有工作人员会保护自己。其实自己才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千万别指望他人。
第三,在游玩的时候千万要在正常开放的地点游玩,不要在有潜在危险的地方玩。既然游玩地点已经将有危险的地方告知给大家,那么我们一定要遵守规定,千万不可违反规定,让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结语如今孩子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了,既然在水上乐园出现的事故,那么就水上乐园的管理者自然是要对孩子的死亡负责。希望水上乐园不要推脱责任,不要让孩子的家长们寒了心。
江西赣州同威水上乐园,一名小孩在园区溺水身亡后,工作人员在广播里称“没关系,小事故”,引发网友质疑。目前涉事水上乐园已停业。
宁都县梅江镇梅江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细节不便透露。致电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接到同威水上乐园相关投诉。
监护人有一定的责任尊敬的各位家长和监护人:溺水死亡,已是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经刻不容缓。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迫切希望各位家长把孩子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时刻将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天气逐渐地炎热,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随时留意,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家长或监护人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谁应该对孩子的死亡负责?水上乐园或者泳池溺亡的案件在国内并不鲜见。此类案件属于民事侵权案件,虽然案件的结果各不相同,但案件争议焦点是一致的: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经营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则视经营者与溺亡者的过错进行责任分担。
水上乐园管理人员承担主要的责任,孩子的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 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很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水上乐园的管理方,是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水上乐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孩子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在上述情况中,监护人存在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夏天到了,大家去水边解暑,一定要注意相关的安全问题,各位家长也要提起十分的注意,娱乐场所的管理者,一定要注意相关的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相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