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停运后押金如何处理的问题引起热议,有什么完美的措施吗?

如题所述

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诉讼行事并收回押金,几家共享单车的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目前能否收回消费者的押金是最关键的问题,按照常识企业破产应优先退还消费者押金,押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一种抵押,其所有权属于消费,消费者有权收回它,《破产法》第38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可以通过管理者收回债务人拥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就是说在企业破产后,消费者不需要等待漫长的破产清算,也不需要声明自己的债权,就可以直接向管理者索赔。只要相关交易记录完整,管理员就可以直接将押金退还给消费者,但是此时公司帐户中仍然有钱,实际情况是共享自行车的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主要是因为资金紧张,长期以来挪用了用户存款。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现行法律,只能申请损害赔偿,必须进行破产申请。在此过程中,优先权保护是有担保财产,雇员索偿,税务索偿和其他索偿,包括消费者存款退款索偿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索偿,已成为普通索偿,消费者权利实际上并未受到保护,如果调查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对业务经营造成损失,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在高级管理人员付款给公司后,这笔钱将变为公司的破产财产可用于偿还消费者。这又涉及到成本问题-对于每个自行车使用者,损失仅为99元的押金加上100和200元的预付款, 500元的诉讼费用太高了,数以千万计的消费者去法庭诉讼,而法庭不堪重负,因此一些消费者写信给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要求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以帮助他们收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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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2
押金全部都让国家进行管理,不给这些资本家,这样即便出来事情,也能挽救这些押金。
第2个回答  2020-12-22
目前并没有什么完美的措施,所以在这种事情上,我们尽量不要去太过于相信,因为一旦遇到问题,受到伤害的永远都是我们群众。
第3个回答  2020-12-22
没有,共享单车停运前,谁也不知道会停运,也就没有退押金的措施,而当共享单车停运后,单车公司已经无法归还押金,造成一个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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