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领导干部异地任职租房标准

如题所述

100至120平方米。
根据湖南政府资料,湖南对异地任职领导租赁住宅用房一套,租期一年,租赁面积、费用按标准执行。交流干部住房租赁面积标准为地厅级干部120至14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100至120平方米。
异地任职指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任职干部,官员异地任职是一项基本的干部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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