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最低工资标准2023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是一年调整一次,也可以两年进行一次调整。而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且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2023年长沙市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19元每个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1930元每个月。
2020年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时。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2019〕56号)精神,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时。
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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