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的标点符号应该如何使用?

如题所述

引用之语未独立,标点符号引号外。
引用之语能独立,标点符号引号里。

示例:

1、表直接引用,一般引号冒号都用。引号内的内容必须忠实于原文.
转述大意时不用引号,冒号改成逗号。如:他说过,没有人的时候是一定要关门的。

2、间接引用:引文不完整或引文作为行文的一部分时,句末点号(问号、感叹号除外)放在引号外面或不用。分两种情况。
(1)引文结束前不需停顿,那么其后不能有任何点号。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是鲁迅先生的行动写照。
(2)引文结束时刚好需要停顿,那么点号应在引号后。
黑格尔曾指出过,错误本身乃是“达到其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这是很有见解的。

3、除了引用以外,使用引号的情况还有:
(1)表示着重指出或突出强调的词语,可以加上引号。如:
包身工没有“做”或“不做”的自由。
(2)表示讽刺和否定的词语,可以加上引号。如:
有几个“慈祥”的老板到菜场去收集一些菜叶,用盐一浸,这就是他们难得的佳肴。
这种“文明的惩罚”,有时候会叫你继续到两小时以上。
(3)有特定称谓的词语,可加上引号。如:
老根据地的人民亲热地叫它“量天尺”。
“芦柴棒”着急地要将大锅子里的稀饭烧滚。
今天是“五一”。
(4)拟声词、译音词要用引号。如:
河水“哗啦啦”地流。
车轮“轰隆轰隆”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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