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即在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法院就得依法强制执行,即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此,有关单位有责任协助。
追问虽然法律猫是这样规定的,可要是执行的时候申请法院,法院好多阻碍,执行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