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伤残认定书本人怎么办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外地的朋友,在中山的一间工厂打工,上个月在工厂里工作把手指匝断了,厂方送去医院并支付医药费,但出院的时候,怀疑厂方医院窜通,医院直接把伤残认定书书给厂方,住院的什么单子都没有给我朋友的本人,向医药追讨,医药就是不给,说你直接出院就可以了。
可能欺负我朋友是外地人,又没什么文化,我心里很痛心,跪求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朋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未什么农民工就一定是弱势,被人欺负。

本案事情应该属于工伤事故,首先需要由单位或者受害人到当地劳动局相关科室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局会安排鉴定。但是需要受害人提供全部病历、出院证明书等材料。所以,你应该到医院将病历复印出来。之后才能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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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30
可以先找医院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交涉,如果还是不给可以到医院的主管卫生管理部门投诉解决
第2个回答  2010-08-30
医院不存在伤残认定书。
你只需出示你自己的身份证,从医院处复印你的病历(包括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能复印的尽量多复印),然后让医院在复印的病历上盖上医院的病历复印专用章。
以上复印并盖鲜章的东西不能丢,放好,以后做工伤认定等用的时候,就复印,交复印件,原件不交。
然后再去当地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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