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外地的朋友,在中山的一间工厂打工,上个月在工厂里工作把手指匝断了,厂方送去医院并支付医药费,但出院的时候,怀疑厂方医院窜通,医院直接把伤残认定书书给厂方,住院的什么单子都没有给我朋友的本人,向医药追讨,医药就是不给,说你直接出院就可以了。 可能欺负我朋友是外地人,又没什么文化,我心里很痛心,跪求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朋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未什么农民工就一定是弱势,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