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
3、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二、拿着这些材料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到地方的话,可能要求的材料会多一些,有的地方还会要求提供死亡职工的火化证明,等等。
三、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补助费是单位对职工死亡后用于丧葬的专项补助,无法以继承遗产的名义申请公证。有经验的公证员们已注意到,由于诸多单位对丧葬费的法律属性存在认识的偏差,致使受益人在领取兑付过程中遭遇诸多困难,常会发生“人已死账户还能收到丧葬费”的尴尬。
扩展资料
一、申报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其遗属应当在60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应当向遗属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二、丧葬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安葬费用支出,一般是定额包干制。
比如山东省是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吉林省1200元,重庆市2000元,北京市5000元。
还有的地方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天津、上海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广东、辽宁省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也有跟养老金挂钩的,河北省是两个月的本人养老金,不得低于省平养老金。丧葬费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多不退,少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丧葬费打入过世者工资卡 公证员:这不算遗产
工资卡医保卡可以退保。
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死亡后是可以退保退费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退保所需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