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我的儿子在学校和同学打架是对方先调动他的,对方做监定轻伤二级,我们该

未成年人打架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我的儿子在学校和同学打架是对方先调动他的,对方做监定轻伤二级,我们该怎么样赔偿

1、当事人的儿子如果已满16周岁,且不存在意识障碍,不能辨识自己行为后果的情形下,故意伤害对方,导致对方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鉴于当事人的儿子属于未成年人,此种情形下,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依法应判处缓刑,同时承担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的儿子未满16周岁,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不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受害人对矛盾的产生、激化负有过错,可以依法要求量刑从轻及赔偿减轻。
2、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毒、投毒、爆炸、放火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3、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未成年人、孕妇、75周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A、犯罪情节轻微的。B、有悔罪表现的。C、没有再犯罪风险的。D、判处缓刑对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宣告缓刑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受害人对损害发生也负有过错的,侵害人可以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6、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条、72条、234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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