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让员工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董事长思想极度膨胀,进入君主专制,开启洗脑大业,因为认为我爸答话的态度不好,当天晚上就发通知让我爸休假,我爸是超过十五年的老员工,这个月的工资还未发,我想知道这里面的相关规定,有以下疑惑需要各位解答:
1、如果公司一直晾着我爸,不让他恢复工作,那么工资应该如何计算(我爸原职位是总监,月薪8K,是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全额工资、该职位当地标准工资、还是什么)。
2、如果公司通过减薪、拖欠工资、强制休假、调换工作、排挤等方式逼我爸辞职,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为我爸做保障。
3、如果公司要辞退我爸,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谢谢。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公司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所谓一个工资支付 周期,实行按月发放工资的,为一个月;按周发放工资的,为一周。放假一个月(或一周)内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满一个月(或一周)的次日起应当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追问

等于说企业如果想辞退一个高薪的员工,只需要无限期给他放假然后每个月支付他“标准生活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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