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别人指使多人参与打架,造成受害人轻伤,自己未动手打人但参与事件如何处罚?

如题所述

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如果是受人指使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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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如果被害人也是多人,则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如被害人是一人,则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无论何罪,如没动手打人,也没有其他行为,如共谋、望风或者其他协助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如有其他协助行为,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以从轻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29
1.如你所说应该只涉及赔偿问题了。
2.只要你去了,就是也要担一份的,按你的责任也有可能是均摊。
3.以后慎行,冲动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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