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耳膜穿孔 ,如果人家不接受赔偿,那就一定要被判刑吗?

如题所述

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9试行)》第十一条 耳损伤(二)外伤性鼓膜穿孔;您说的情况,外伤性鼓膜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您的朋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对方提起自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所以,如果立案的话,是不能不经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而立案的先决条件就是对方是否构成轻伤。立案的话,就要准备请律师,进行诉讼了,积极赔偿,但是要保留赔偿的证据,法院判刑时会考虑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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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7
这个,对方是可以进行刑事诉讼附加民事赔偿的,是我我也不会接受单纯赔偿的。除非你给我一个大到无语的数目。
第2个回答  2010-08-17
谁叫你打人?除非你赔的钱够多,否则谁也不会原谅的,你把人打成了聋子,还想逃脱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8-17
故意伤害罪,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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