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谈一谈监狱,戒毒工作如何与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

如题所述

劳教和戒毒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教和戒毒人员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何适应社情所情警情教情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全新的思考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急需破解的实践课题。
一、劳教和戒毒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
自十七大提出劳教戒毒工作“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以来,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劳教和戒毒机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确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与时俱进转变工作理念,大力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方法途径,较好地发挥了劳教机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用。
(一)摆脱监狱管理模式,大力创办劳教特色。由于长期以来劳改劳教统属一个部门管理,适用同一种管理模式,在工作上基本是同一个要求,民警也是监狱劳教互通,因而长期以来劳动教养的本质属性并没有很好地得到体现。2001年底,司法部重新提出了创办劳教特色工作,强调“要按照劳动教养的性质和特点,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和“三像”指示,切实解决以往那种用监管改造罪犯的模式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的问题,进一步体现劳教的自身特色“。此后,全国各地在创办劳教特色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探索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果。
(二)适应劳教制度改革需要,大力推进劳教管理模式改革。2004年12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劳教工作座谈会,提出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管理工作改革的要求。这是司法部在总结劳教办特色工作经验,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方向,推进劳教制度立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模式,适应教育矫治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需要,为建立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提供实践依据和经验借鉴。2005初,司法部确定了江苏、山东等四个省份为推进劳教管理模式改革试点省份,开始了管理模式改革探索工作。我省作为管理模式改革的试点省份,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理念和观点,探索实践了许多新的方法,解决了探索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难题。如,在等级评定上,根据劳教人员罪错性质、入所时间、恶习程度、现实表现等,制定了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晋级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在环境营造上我们提出了封闭式管理体现军营化、半开放式管理体现校园化、开放式管理体现社区化的工作思路。在封闭式环境营造上,我们通过设立警示性标志、限定活动区域、安装监控设施、严格行为规范训练、强化民警直接管理等途径,体现严格、规范、强制的特点。
(三)适应戒毒矫治人员特点,大力探索戒毒管理矫治模式。随着戒毒矫治人员的急剧增加,戒毒这个全世界的难题逐步成为劳教机关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吸毒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吸毒人员除了是违法者外,同时还是受害者,还是个病人,矫治吸毒人员不仅要矫治其吸毒的行为,更要矫正其吸毒的心理,解除心瘾才能戒除毒瘾。为此,广大劳教人民警察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在司法部提出的“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基本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多种适合戒毒特点、对提高戒毒效果有效的劳教戒毒模式,如,四川省探索的“三期九段戒治模式”,北京市劳教局探索的“四期三段”模式、重庆探索的“三段三期心理矫治法”、上海市探索的“四疗并举”、“三个港湾”模式。
(四)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大力创新所政管理方式方法。近年来,我们针对劳教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矫治对象过度维权、所内死亡难处理、所外就医难等突出问题,大力改革所政管理形式,创新管理方法。从促进场所和谐出发,建立和谐的警教关系,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有的劳教人员解教后举报民警执法违纪问题,我们建立了解教前谈话制度,超前做好防范工作。针对劳教人员反映民警执法简单粗暴问题,我们建立了录音录像谈话室,要求民警在处理劳教问题时一律在录音录像谈话室进行,对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成光盘备查。针对有的解教人员控告劳教期间身体受到伤害等问题,我们建立了入所、出所体检签名制度,对重点体貌特征照相备查。针对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易造成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腐败问题的实际,我们建立了以分计期考核奖励制度,把评判权交给劳教人员自己,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公正。我们还针对民警严重不足的实际,大力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向信息化要警力、要安全、要效率,努力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二、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
当前,劳教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和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劳教工作都寄予了新的期望和新的期待,适应新的形势变化,适应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
首先,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适应劳教制度改革发展变化形势,促进劳动教养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劳动教养工作正处于制度变革期,中央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把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和加快立法的要求。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不仅是法律制度名称上的变化,更是法治理念、工作观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方法的全面创新,这不仅需要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理论的研究,更需要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等全方面的实践创新。加大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实践探索力度,推进劳动教养制度的管理创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深入推进劳教工作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制度变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更好地为劳动教养制度变革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
其次,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提高戒毒矫治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劳教机关正处于职能转型期,随着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的赋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急剧增加,劳教机关由过去以劳动教养工作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为主。强制隔离戒毒既不同于以往的劳教戒毒,也不同于以往的强制戒毒,而是一种全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定性上由过去的违法人员,转变为违法者、病人、受害者的多种角色,这一定性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管理理念、管理观念、管理模式、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实践,深入推进戒毒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探索建立起一套符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特点,符合戒毒矫治工作需要的新的管理教育治疗模式。
第三,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要求。中央政法委从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提出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明确要求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治疗、教育、管理,决不能漏管失控。上述人员管理、治疗、教育都与劳教和戒毒工作紧密相关,都能找到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都是我们必须加强和做好的工作。因此,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这既是党和政府给我们提出的根本要求,也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为劳教和戒毒机关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第四,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是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着力提升劳教和戒毒工作水平,确保劳教和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劳教和戒毒工作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影响场所安全稳定进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量存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劳动教养法律制度不健全、立法严重滞后与公民法律意识增强,过度维权的矛盾十分突出;场所所政技防设施不完善与社会公众要求公开透明的愿望之间差距悬殊;劳教人员构成复杂所要求的矫治个性化要求与教育矫治手段单一的矛盾,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患疾病多与场所医疗条件差的矛盾突出;强制隔离戒毒生病多与所外就医难批准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到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这些问题,都集中反映出我们在管理上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尤其是对人、地、物、事等安全基本要素的管理,无论是在理念、机制上还是手段方式、抑或在制度建设上,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切实承担起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就必须把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作为提升劳教和戒毒教育矫治能力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水平的重要抓手,大胆创新、大胆实践。
三、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劳教和戒毒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紧围绕当前劳教和戒毒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观念,创新机制,突出难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深入解放思想,大力创新理念上取得新突破。实践启示我们,劳教和戒毒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紧跟发展步伐,大胆解放思想,大胆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实践。要敢于打破保守、僵化、不思进取的思维定式。确立“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过去正确不等于现在正确,过去管用不等于现在管用”的与时俱进思想。要敢于打破只有继承、没有扬弃的经验定式。摒弃用老眼光看待新情况、用老办法应对新挑战、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的经验定式,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扬。要敢于打破教条式地贯彻、机械式地照搬的习惯定式。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不能教条地、机械地落实上级部署,必须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重点攻坚。要勇于突破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却又根深蒂固的习惯阻力,从局部看可能有利,从全局看却极为不利的利益阻力,实际工作需要而且切实可行,但已有政策制度不予支持、不被允许的行政阻力。
(二)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突破。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第一责任,是硬任务,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要瞄准与时俱进的稳定、长效持续的稳定、和谐度不断提升的稳定要求,在工作实践中,以理性思考指导维稳实践,以维稳理念的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要进一步强化场所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的理念,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首要任务、首要地位。要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主要领导负主责、唱主角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力求全面稳定;坚持矛盾调和,力促动态稳定;坚持强基固本,力保持续稳定。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主动作为的理念,切实解决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难题,努力创新由被动保安全向主动创安全的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新途径。要进一步创新安全防范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提高安全防范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要立足消除矫治对象的与社会对立、逆反、对象的情绪和心理,大力推进人文化关怀、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不让矫治对象带着对社会、对他人、对家人的不满、怨恨,带着报复社会的心态离开劳教和戒毒场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贯彻首要标准、提高矫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教育矫治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根本职能,是劳教和戒毒机关的主业。要把降低解教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首要标准,深入推进教育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让解教解戒人员从容回归社会。要大力推进教育矫治内容创新。要针对矫治对象在所时间短,实际矫治期限有限的实际,从着眼矫治对象人格的改善出发,推进教育矫治内容创新,重点强化对矫治对象的感恩、责任、法制、诚信、生命意识的教育,促进矫治对象学会做人、学会做事。要大力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要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质、特点及矫治需要,探索不同于劳教人员管理的新的管理模式,不同于过去劳教戒毒的戒毒矫治新模式。要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患疾病者多的实际,大力加强场所医疗设施建设,改革医疗条件。要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抵御毒品诱惑能力差的实际,扎实开展抗复吸训练,提高戒毒人员抗复吸心理素质。要大力创新职业技能教育新模式。要针对矫治对象创业意识淡薄,就业能力差和现行职业技能教育实用性差、技术含量低的实际,大力改革现行的干什么学什么的岗位技能培训模式,推行职业技能项目培训申请制,技能培训省际招生制,大力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渠道,创新办学形式,提高办学效率,加强劳教所职业技能教育专业化、专门化建设,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的实用价值、就业能力和技术含量。要大力创新社会帮教工作。要针对矫治对象社会支持系统严重缺失的实际,大力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创新。要加强社会、家庭、就业港湾建设,促使矫治对象回归社会后有人关心帮助,有人管理照顾。要大力加强试工试学基地、安置帮教基地、技能实习基地、戒毒康复基地建设,促使矫治对象回归社会后有学可上,有业可就,有事可做。要大力加强衔接工程,心桥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矫治对象社会支持系统。
(四)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实施科技强警、运用信息技术上取得新突破。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已成为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选择。要牢固确立向科技要警力、要安全、要效率的理念,紧紧抓住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契机,深入推进劳教和戒毒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劳教和戒毒机关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劳教和戒毒机关管理效能。要始终坚持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去引领指导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要拓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眼界、能力和水平。善于为信息化应用发现人才、聚集人才、培养人才,让信息化建设有强大的人才支撑,促进信息化人才健康成长。要切实提高信息化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劳教民警应用信息化的动力。要针对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关联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努力在应用上实现上下、全员步调一致。要强化信息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要把信息技术同场所安全防范、执法监督、信息处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和规范执法能力。特别是要通过视频监控技术的全覆盖,提高防逃、防自杀、防所内复吸、防所内安全事故的能力,发挥视频监控技术在锁定目标、提供线索、固定证据、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功能。要大力加强和推进录音录像谈话室的建设,努力提高民警执法效能,促进民警公正文明执法。要大力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受理,网上答疑、网上会见、网上公开,网上审批,努力为矫治对象亲属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五)劳教和戒毒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规范执法建设、促进廉洁公正执法上取得新突破。公正文明执法是劳教和戒毒工作的生命线,是履行劳教和戒毒机关职能,提高劳教和戒毒机关公信力,树立劳教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客观要求。要把规范执法建设、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推进劳教和戒毒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力改革,大力创新。要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规范化的前提。没有明确的执法标准,就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统一。因此,迅速建立完善执法标准化体系,是加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抓紧建立以执法岗位标准、执法业务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法裁量标准、执法保障标准这“五个标准”为内容的执法标准体系,通过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为民警规范执法提供明确的指引。要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岗位技能,严格过程记载、质量监控、考核激励、责任追究,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实现对劳教和戒毒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管理、过程性管理、系统性管理。要大力推进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劳教和戒毒执法工作集政治性、法律性、矫治性和服务性于一体,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要确立理性平和的执法新理念,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着力解决少数民警在执法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等问题。要推行“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体验式培训模式,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的民警都成为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执法者。要大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要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使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执法过程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在外部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劳教和戒毒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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