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师资格证考试已经取消。
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四批新职业之一。此前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可以考取注册营养师
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分为注册营养师和注册营养技师两个级别。营养师基本从业资格和职业水平评价包括课程、实践和考试, 注册前的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每年举行1-2次考试。
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营养师职业水平评价和考试:
(一)注册营养师
1、营养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2、修完营养师的设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从事营养及相关工作满1年或在实践基地实习满1年;
4、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二) 注册营养技师
1、营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
2、修完营养技师设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从事营养及相关工作2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营养师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国务院取消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