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一场有关拆迁安置的官司,被告方是镇街道办事处,法院判定被告落实拆迁宅基地,并办好相关报批手续,在法被告方迟迟没有执行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也受理了申请,可是还是没有办法执行,是不是因为被告方是行政机关,我们小老百姓拿他没办法.无奈之下来这里请教,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回自己应得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