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赢了,也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执行局就是不执行怎么办

打赢了一场有关拆迁安置的官司,被告方是镇街道办事处,法院判定被告落实拆迁宅基地,并办好相关报批手续,在法被告方迟迟没有执行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也受理了申请,可是还是没有办法执行,是不是因为被告方是行政机关,我们小老百姓拿他没办法.无奈之下来这里请教,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回自己应得的,谢谢!!!

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有无故拖期不给予执行的行为,可以向该法院的院长直接反映,如在基层法院不能很好的解决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的法院可以督促下级法院尽快执行,也可以直接执行。如果两级法院都不能解决此问题,可依法就法院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不过,这样的后果胜诉是会不容易的,除非你具有很完善和非常充分的相关证据,才能够起诉,另外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一年,不要错过了时效的保护期,否则你再有理,也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了,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就可以到法院执行庭执行,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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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有无故拖期不给予执行的行为,可以向该法院的院长直接反映,如在基层法院不能很好的解决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上一级的法院可以督促下级法院尽快执行,也可以直接执行。如果两级法院都不能解决此问题,可依法就法院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这样的后果胜诉不容易,除非你具有很完善和充分的相关证据,方可起诉,另外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一年,不要错过了时效的保护期,否则你再有理,也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2-30
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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