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妇女不公平待遇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缠足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二、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守节
  旧时指不改变节操,特指妇女受封建宗法的强制或封建道德观念的影响,在丈夫死后不再结婚或未婚夫死后终身不结婚。
  夫死后,立志不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儒家礼教对妇女“从一而终”的要求,不但丈夫生前贞节,死后还要守节。
  表彰贞妇始于汉宣帝,但真正成为习俗是理学提倡和官方表彰的结果。
  理学家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改嫁就是失节。
  元明两朝特别鼓励殉烈,清代更重视寡妇守节抚养幼孤侍奉公婆,表彰节妇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
  
  四、七出
  七出,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说是对于妻子的一种压迫。但另一方面在男性处于优势地位的古代社会中,也使女性最低限度地免于任意被夫家抛弃的命运。

  五、三妻四妾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
  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
  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古书有明确的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古称极贵之人妻确有三:正宫,东宫,西宫此为三妻;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但在后来,三妻四妾逐渐演变成“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形式。
  
  六、童养媳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
  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七、殉葬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 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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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9
方面较多,简单的两点:生活上犹如日本当今的女性一样,除了大官贵族的女性,一般寻常人家的女性负责家务、照看子女、伺候长辈,偶尔还要帮丈夫农作,基本没有地位可言;中国思想传承女性就是要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其实就是对妇女的一种拘束和束缚,就如就餐要男人先吃完才能吃等等,现代也是有这样的,就像男人出轨大家只说他花心什么的,女人出轨那会就不一样了,父母亲戚朋友都会厌恶此人!

综上所诉:古代妇女没有地位可言,实则是生育工具或者说是欲望的发泄目标罢了,无论是什么方面待遇都是比男性要低很多!而做错点什么将受到时更严厉的惩戒!

总结:无论中西方文化差异有多大,这方面都是一样的,对女性所谓的平等就是空口说白话,说过就算了,古代至今女性地位确有提升但是永远不可能达到平等的!对于女性而言找到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最重要!
第2个回答  2015-03-08
不能接受教育就是很典型的不平等。
第3个回答  2015-03-08
地位,不能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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