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30
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 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更好贯彻 宣扬劳动法 让企业用工合法 劳动者合法维权 劳动仲裁是劳动关系争议首选 必经程序 是免费的 不服劳动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上级直属是原劳动局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部发[1993]300号)第12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2)指导企业完善厂规厂纪,做好劳动合同鉴证等劳动争议预防工作;(3)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4)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件、档案、印鉴;(5)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6)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是法定仲裁前置案件。但有例外,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而法院认为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第2个回答  2017-10-3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