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不给劳动者拿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不给劳动者拿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就是说两份劳动合同都在用人单位手上~~该怎么办了

不给劳动者拿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当然并不影响该合同的合法有效。
解决办法:1、向用人单位索要
2、不要也没关系,但要保留你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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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3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份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0-08-11
劳动合同应当一方一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10-08-11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各执一份,是区分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证明文件,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明材料。
劳动者应向用工单位索要劳动合同自己应有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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