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五年男方一直不肯领证偶尔他家人说他没离婚这种可以上诉吗?

如题所述

同居五年男方一直不肯领证偶尔他家人说他没离婚,这种情况不可以上诉,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是先起诉,起诉之后不满意判决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的流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
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如果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期限均按原审程序规定进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双方或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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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7
要看具体情况的
1,如果他没有结婚过
那么
是不是愿意领证是他的权利与自由
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是重要原则的
别人不能因为他只同居而不领证而起诉他
2,他原本已经结婚了
那么
他又与他人同居五年
这形成新的夫妻名义的生活状态了
这是违反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的重要原则的
属于重婚
是一种犯罪行为
他的配偶等利益受侵害者都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0-04-27
典型的渣男。虽然没领证不是合法夫妻,但同居五年已经是事实夫妻,可以起诉他重婚罪。你也不是什么好女人,非法同居,插入别人婚姻,也要受道德的谴责。
第3个回答  2020-04-27
没领证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遇到这种不负责任的人最好还是离开吧!
这种人很难给你想要的稳定生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27
不能,没有领证就是说没有合法的关系,你告他重婚的话就不成立,毕竟正牌的只有一个,顶多只能说他找小三,但是这种事你也有责任,因为你就是小三,报警处理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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