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性企业能否以境外贷款进行境内股权性投资,谢谢!

比如境外公司A,在中国境内成立投资性公司B,并以B的名义收购中国境内企业C。收购的资金从境外母国银行贷款得来。这样操作可行吗?请教高手告知具体操作流程。谢谢!

可以,但是境外如果用途是境内投资需要境外银行审核,这个不好过。但是注资境内公司有一个投注差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一)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七分之十;
(二)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三)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四) 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追问

A公司为外国投资者,B公司为A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其中,B公司不用其外汇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性投资(新设或股权并购),本案例是想通过境外银行贷款(即以外债的形式)支付收购境内一家内资企业的股权对价,请问实践操作中是否允许,如何操作,根据我目前的知道的情况是,需要商务部门审批,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问题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境外借款如何打到B公司的账户,B公司接收到的境外贷款如何支付给卖方?

追答

境外银行只能提供贷款给A,A以股东注资方式对B进行增资扩股或者股份收购,B在境内结汇然后在境内收购C

追问

外管局说这个不可以结汇,只能原币化转,不可以结汇

追答

我可以介绍一家律师事务所给你,公司注册地在哪里?

追问

哈哈,哪一家啊?因为你的热心,分就给你了。

追答

Jenner & 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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