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的流程,去办护照都需要带什么去哪办?

是去户籍出入境管理处办吗?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办理护照分以下三种类型:

一、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对于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省内居民还可以在省内跨地(市、州)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三、外省居民还可跨省(区、市)异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办理护照的资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三、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一)在以下43个城市暂(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城市范围: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二)允许60周岁(含)以上老人通过网上预约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实施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实施人群: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扩展资料

免签国家

1、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14个)

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波黑、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卡塔尔、白俄罗斯 

2、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15个)

亚洲(2个):印度尼西亚、韩国(济州岛等地)

非洲(3个):摩洛哥、法属留尼汪、突尼斯

美洲(7个):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海外领地)、牙买加、多米尼克

大洋洲(3个):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等)、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

3、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国家和地区名单(45个)

亚洲(20个):阿塞拜疆、巴林、东帝汶、印度尼西亚、卡塔尔、老挝、黎巴嫩、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文莱、伊朗、亚美尼亚、约旦、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

(注:印度尼西亚同时实行免签和落地签政策)

非洲(6个):埃及、多哥、佛得角、加蓬、几内亚比绍、科摩罗、科特迪瓦、卢旺达、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塔尼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贝宁、津巴布韦

美洲(4个):玻利维亚、圭亚那、苏里南、圣赫勒拿(英国海外领地)

大洋洲(4个):帕劳、图瓦卢、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

欧洲(1个):乌克兰

参考资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理普通护照服务指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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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需要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办理程序:

领表 → 照相贴相片 → 交表领回执 →缴费领收据 → 领证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扩展资料:

护照种类: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4、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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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27

在我国,不同省份不同地区对于办理护照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的规定会有所差别,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办理护照需要哪些材料?

第3个回答  2019-08-08
护照办理不是去派出,而是去当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中心办理。
办理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提交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张;
③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④ 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如果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单方即可,但要出具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一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查询;
⑤“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⑥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3)递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第4个回答  2015-10-26
申请护照需要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一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局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8号《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范围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确定,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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