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高小于24米的搭设单层安全防护棚,大于24米的搭设双层硬防护;塔吊作业范围内必须为双层硬防护棚。在塔吊的坠落半径范围内,建筑物高度70米。建筑高度2—5米、防坠落半径3米。
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与生活办公区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铁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扩展资料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场内(外)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护朋
钢筋加工棚防护搭设施工方案
1.施工方法
1.1. 功能要求
围护架用φ48×3.5钢管及铸钢扣件搭设,所在区域不在塔吊覆盖半径之内,因此搭设单侧防护棚。
1.2. 基本格构
详图见附图
2. 搭设施工工艺
2.1. 施工准备
2.1.1. 栋号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有关防护棚的要求,逐级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2.1.2. 应按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各种材料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合格的购配件不得使用,经检查合格的购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整,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2.1.3. 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2.2. 搭设
2.2.1. 防护棚搭设工艺:
放置纵向扫地杆→逐根树立立柱,随即与扫地杆扣紧→放置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或扫地杆扣紧→第一步纵向水平杆→第一步横向水平杆→连墙件(或加抛撑)→第二步纵向水平杆→第二步横向水平杆→加设临时斜撑杆→第三、四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接立杆→架设剪刀撑。
2.2.2. 搭设立杆的注意事项
a本工程使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
b相邻立柱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必须符合构造要求。
c开始搭设立柱时,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接处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2.3. 搭设纵、横向水平杆的注意事项
a封闭性防护棚的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2.2.4. 搭设剪刀撑、横向支撑、抛撑等注意事项
A连接处的构造必须符合要求。当防护棚操作层高出连接点二步时,必须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拆除。
b剪刀撑、横向支撑必须随立柱、纵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剪刀撑、横向支撑的构造必须符合要求。
2.2.5. 扣件安装的注意事项
a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得小于40N*m,并不大于65 N*m;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得大于150mm;
b对接扣件的开口必须边侧或朝内;
c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为100mm。
3. 防护棚质量保证措施
3.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必须按规定要求精心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 1.1钢管的验收:钢管应有材质证书,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偏差要符合规定;钢管必需涂刷防锈漆,锈蚀严重的架管不得使用;钢管弯曲、变形偏差超标的不得使用。
3.1.2扣件的验收:扣件质量经检验证明,必须符合《钢管防护棚扣件》(GB15831)的相关规定;旧扣件在入场和使用前要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入场、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需全部更换;新旧扣件均应涂刷防锈漆。
3.2防护棚搭设必须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 3防护棚搭设质量必须达到防护棚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由项目安全、技术、生产部门验收合格后报总指相关部门和监理验收并签定合格证书,在验收合格后的架子上挂设合格标牌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架子不得投入使用。
3.4使用阶段要进行的检查
3.4.1本防护棚未按照堆载材料设计,因此不得堆放建筑材料;不得将模板支撑、砼泵输送管等固定在防护棚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4.2当有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必须停止防护棚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必须有防滑措施,必须将积雪扫清。
3.4.3必须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杆件发生变形和连接松动情况。
3.4.4在以下情况下, 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
3.4.4.1在五级大风与雨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
3.4.4.2检查维修项目:
a各主节点处主杆件的安装,支撑等的构造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b路面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
c防护棚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允许偏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d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 防护棚安全注意事项
4.1防护棚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4.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4.3在防护棚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4.4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防护棚接地、避雷措施等必须按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有关规定执行。
4.5未经同意不得对搭好的架子作任何更改。
4.6拆除防护棚时,要严格拆装顺序,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地面必须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划出工作区,并派专人看守,禁止行人出入,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材料、工具不得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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