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歌词看诗歌与音乐的关系

如题所述

歌曲生产的文化过程,有四个元素――(词家的)歌词,(作曲家的)音乐,(歌手的)表演,(群众的)传唱――合力起作用。它们之间的制约互动关系非常复杂。本文只能讨论前两个元素的关系,但是我们的讨论必须从歌曲作为“多渠道复合艺术”这个大前提开始。
第一:虽然任何词都能写成歌(例如文革时期的语录歌),却远不是所有的诗都适宜合乐成歌。诗与音乐的时分时离,构成了任何民族诗歌与音乐历史的基本纲要。在古代相当长时期,凡诗即歌。但中国文化很快演变出世界最严重的书面倾斜,很早就让大部分文人创作诗与歌脱离,于是,歌词变成一种特殊的诗体。
不是所有的歌都适合歌唱能够演出:古代只留下少数关于演唱的文字记载,音乐容易失传,只有极少数唱者(李延年这样的“歌王”)留其名。在任何文化传统里,歌曲这艺术门类中,歌者地位极低;现当代社会却完全相反,音像录制传播技术突飞猛进,使歌手占据中心地位,歌成了歌星之歌。
不是所有演唱并传播的歌能够流行:大众的传唱歌曲,有一种选择程序,国家,市场,艺术界,传媒,只能设法引导却无法完全代替此程序。至今这个程序没有得到仔细研究,其规律性还是一个未解的谜。歌曲只有流行后,才完成了各符号元素的连接,才真正开始其社会表意机制。
本论文虽然集中谈歌词,但始终把另外三个环节放在视野中。例如,本论文选择分析的歌词就已经考虑流行程度,讨论歌词的文化制约,就不得不考虑机构的参与程度,讨论歌词的创作特点,就不得不考虑歌手的取舍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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