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11
到底的是土地开发项目还是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开发项目是针对荒草地而言的,如果这样,荒草地是不属于农民的
看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土地整理的
土地整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仅可以方便田间道路和灌溉,还可以增加耕地
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你先要成立领导小组嘛,还要对村民进行补偿的。这个你在项目设计方案里面都有的
土地整理时,县(市)国土资源局应抓紧组建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应包括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局领导、县(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乡(镇)党委和政府有关人员、乡(镇)国土所长、村支两委有关人员、村民代表等,项目实施机构确定后报市土地整理中心备案。
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
从秀洲区土地整理工作的现状和实施情况分析,要搞好土地整理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镇二级均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由秀洲区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根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考虑区财政支付能力,下达年度土地整理计划,按照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具体的整理区块,同时,要求整理区农户同意项目实施和补偿政策的比例不少于95%。
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土地整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整理区农户满意是土地整理工作是否做好的唯一标准。
为确保土地整理顺利实施,我们在项目实施前后坚决落实好七项签字制度:一是对执行统一的土地整理补偿政策和实施本区域土地整理,实行整理区土方统一调运等,同意与否,户长签字;二是全体户长签字同意,由各户长选举产生的整理区管理工作代表3~5名,并全权委托农户代表就组界确定、流转方位、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分田到户等重大事项进行议定;三是对整理区范围内,实行相对集中连片进行土地流转的土地,涉及的农户实行签字确认;四是对规划设计图件中的道路、渠道位置与走向,以及填废塘浜等由整理区的农户户长进行初审确认签字;五是对经农户初审修改后的规划图由各村民小组户长终审确认签字;六是在通过农户终审后定稿的规划设计图上,由农户代表商讨通过本组面积、组界划分和土地流转方位,并由各村民小组农户签字确认;七是项目竣工后,由各村民小组户长议定分田到户方案,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