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8-03
目前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具体到你的问题,如果房产抵押尚未办理,你首先要与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买方提供新的担保,同时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提前终止贷款合同,除非你先行偿还全部贷款。
如果买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房款,则你可以用此转让款先行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记后,再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你的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此后,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后一种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会同意这种转让。因此,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方办理转让手续。
第2个回答 2013-10-15
但该房屋仍有26万元贷款未还清。找到买方人王女士后,以总房款90万元价格达成转让协议。双方到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通过办理“转按揭”业务,公司为李先生垫还了银行26万元贷款后,协助双方办理了交易,并在王女士支付30万元作为购房首期款后,为王女士办理了6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带着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交易的也日趋增多,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针对此情况开展了“转按揭”业务,受到市民普遍欢迎。对于因为各种需求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产变卖的市民来说,无须等到贷款全部还清就可以顺利转让房产。不仅为购买二手房的买房人提供了更大的购房范围,而且为以投资为目的业主,在房产贷款未还清、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下,房产及时变现获利,提供了一条捷径。
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转按揭”服务,通过两种担保形式:一是公司为卖方垫付资金还清在银行的剩余贷款;另一种是银行凭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发放买方的贷款,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上一手银行贷款。接着由公司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协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由公司为买方办理新的土地证和新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地产他项权证交银行执管。
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在提供“转按揭”业务服务过程中,能够以其专业优势帮助买卖双方以及银行,防范各方面可能发生的风险
,起到很好的协调和保证作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3
很多人在卖房时,房贷都还未还清,这种房子应该如何卖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8
先向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借钱,把房贷还清,这个行为叫做赎楼,具体操作百度一搜一大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