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3 000 000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150 000元。2014年度公司发生如下业务:①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50 000元,货款尚未收到;②因某客户破产,该客户所欠款项10 000元已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③收回上年度已转销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8 000元并存入银行;④收到某客户以前所欠的货款4 000 000元并存入银行。
要求:①编制2014年度确认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②编制收到上年度已转销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③计算2014年末“坏账准备”账户余额;④编制2014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