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结婚是二婚,房子是结婚之前盖好的,05年5月结的婚,现在因感情不合想离婚,请问房子会有女方的一半吗,还有子女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呢?男方家两个女儿一个男孩(2010年大女儿已结婚,二女儿21,儿子20),女方结婚时带来一个儿子(现在已16岁了),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女方儿子吗?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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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人结婚之前都会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房子或者车辆,而这些财产结婚后通常也会让家庭成员一同使用,那么有些人就会担心了,我的婚前财产结婚几年后会不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其实针对上述问题,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在婚内重新对财产进行了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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