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的 责任划分与赔偿

我骑电动车 下坡时 碰撞到一女的电动车 然后我飞出去了 那女的车后轮 外壳坏了 她要我赔钱300 我不肯赔 交警说 双方协商不了 只能上法院 ,请问我该怎么做? 上法院要请律师吗?
如果上法院,我会赔很多钱吗?毕竟是我碰到的那人。

根据我国《交通法》的规定,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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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7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事故的 责任划分与赔偿?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现在的生活中,电瓶车是非常普遍的,它是由蓄电池(电瓶)提供电能,由电动机(直流、交流,串励、他励)驱动的纯电动机动车辆,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事故,但是难免会在骑行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那么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瓶车与电瓶车碰撞责任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采用多元化归责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主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即: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上法院也是先调解
调解不成再起诉
300块钱起诉个屁啊
会被法官训一顿的

交警是懒得费功夫处理你们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故
所以让你们自己协商是吧
你们自己又协商不成
所以吓唬你们

如果你承认全责的
你跟对方说
修理费用你可以全部承担
直接去修车的地方,跟修车的谈好价钱你付钱,她到时候修好了去提车
至于其它合理的赔偿,要有依据
如果只是除修车以外再赔个100块的
你也就赔了吧,解决了问题优先,你们现在车都扣着是吧,没车用多不方便啊
再说还有停车费呢
如果再多的,看你的承受能力了
她能讲出合理赔偿的依据来的
你应该赔
讲不出来的,而去你又不愿意多出钱的
那你就和她僵在那里把
交警说上法院是吓唬你
真上了法院,法院是按合理的水平判决赔偿的
还不如她和你协商能要到的钱多

不用请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3-31

按责任划分,先要确定交警划分的责任是怎么样的,然后将双方损失相加,按%比赔付。

拓展阅读: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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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8-06
按责任划分,先要确定交警划分的责任是怎么样的,然后将双方损失相加,按%比赔付。
比如对方总共损失为300¥,而你自己的损失为500¥,交警定责为同等责任,300+500=800 800×50%=400 那么就是双方各承担400¥,因为你的损失就已经超过400¥,500-400=100 所以不光你不要赔钱,对方那女的还要赔你1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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