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间歌曲与歌唱游戏作为幼儿园的主要音乐素材的音乐教学体系是

如题所述

2012年12月,在四川成都召开了第八届全国幼儿园音乐教育观摩研讨会,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呼应,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我学习,我成长,我快乐”。在这次研讨会上,针对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的类型,南师大许卓娅教授提出了新的看法,那就是:在倡导教学游戏化的背景下,把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划分为歌唱、律动及奏乐三种类型更为恰当(传统上分为歌唱活动、韵律活动、音乐欣赏活动、打击乐活动和音乐游戏五类)。
对这样的分类方法,我是非常赞同的。一方面,因为音乐活动是一种艺术活动,艺术活动离不开欣赏、感知、体验、表现、创造等过程,也是就说,所有的音乐活动都应该蕴含音乐欣赏的体验,如歌唱、韵律、打击乐活动,前期都离不开对音乐的欣赏。另一方面,从幼儿的学习特点来看,幼儿的学习应该是游戏化的,反过来说,好的游戏本身就是学习活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本身就应该是一种游戏活动。所以,把幼儿园音乐活动划分为歌唱、律动及奏乐三种类型,并非不要或不重视音乐欣赏和音乐游戏,而是更加强调对音乐的感知和音乐教学的游戏化。
二、关于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目标的制定
说到音乐教学活动目标的制定,很多老师都觉得难以把握,主要是对音乐知识技能学习目标的“度”较难把握,如何兼顾目标的全面性也较难处理。对此,许卓娅教师就“设置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学活动目标”这一问题,做了详细而生动的阐述。许教授认为,教学目标设置的第一重要原则是:使音乐活动真正能够成为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媒介。这个观点,其实也提示我们,任何领域的教学活动,其最终落脚点都是促进个体(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为了落实这个目标,音乐教学活动应力争突出幼儿在以下几方面的发展要求:(1)获得音乐知识、技能与发展学习品质;(2)获得学习技能、策略与发展学习品质;(3)发展情感以及积极的个性、社会性品质。这样的目标内容,应该是非常全面的。至于具体怎么表述每一块的目标,许教授都列举了一些实例,对教师提出和撰写音乐活动目标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一是目标要具体明确,体现审美要求。如:在第一块“获得音乐知识、技能与发展学习品质”目标内容上,教师首先要审视音乐作品蕴含的音乐、舞蹈技能;思考、体验这些知识、技能在该作品中的审美含义;还须慎重推敲,在何种程度上操作才能使这些知识技能对本班幼儿产生有真实意义的挑战。就拿中班歌曲《小熊过桥》来说吧,在面对歌曲中的休止符,很多老师只会提出“唱好歌曲中的休止符”的目标要求,这样的处理过于简单、笼统。而审视一下休止符在两段歌曲中的不同审美意义,我们就能发现,第一段的休止符表现的是小熊紧张、害怕的心理,第二段的休止符则表现了妈妈鼓励小熊不要害怕的坚定语气。所以,我们不妨把第一条目标改为“进一步理解和表现休止在歌曲中的含义,尝试用较弱力度的停顿和较强力度的停顿分别表现小熊害怕及妈妈鼓励时的不同语气和心情。”这样的目标,细致而有操作性,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就能关注到幼儿演唱歌曲时的审美表现,而不会仅仅停留于让幼儿“学会演唱”这一很浅的层面。
二是目标要指向于幼儿学习能力和学习品质的培养。印象很深的是一个小班的音乐活动“数豆豆”,其第二条目标就是“通过观察游戏玩法,分辨并逐步掌握游戏的规则和变化”。这条目标中,蕴含的学习能力是“会观察、会发现”,能够“分辨变化”并掌握规则,而“观察、发现、分辨”的背后是要求幼儿能够专注于活动,专注是一种良好的学习品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提出要“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对活动有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在活动中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都是良好的学习品质。
三、关于教学过程中游戏手段的运用
幼儿园音乐教学游戏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将“不好玩的教学活动变得好玩一些”,而“游戏化”的关键在于“化”,即在具体的音乐教学活动中将一些“游戏形式”转变为能够让幼儿乐此不疲、流连忘返的“游戏状态”,在游戏中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好胜心和爱美之心。许卓娅教授从世界传统儿童民间游戏实例中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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