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分配的房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时按照户口分配了新住房(当时有女方和孩子的份额),当时户主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

请问
1,这种农村拆迁分配的住房有没有房产证还是只有土地证?
2,男女双方离婚,可否就该新住房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说其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为男方家长的房屋,婚后在一起居住

  1、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前购入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婚前房屋拆迁转化婚后分配,是婚前个人财产衍生出来的,属自然增值,故属于个人财产;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偿还方依据偿还贷款可以要求相应的偿还款及房屋增值部分。
  2、依此推演,拆迁款基于房屋产权的话,则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共同偿还贷款人有权主张偿还部分及增值部分;若是经营个人财产所得(如租金),按新的婚姻解释,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子本身仍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
  另外,要看当地的拆迁安置方式,如果完全是数砖头方式,所得利益归原房屋产权人所有,不是共有财产。如果考虑到人口因素,比如托底保障等,那就有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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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2

房屋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2个回答  2010-08-03
拆迁分配的住房是有房产证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拆迁的房屋是婚前所得还是婚后所得。
第3个回答  2010-08-03
农村拆迁分配的房子?是属于宅基地还是属于商品房?如果是宅基地就只有土地证吧。
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住房里面是按人口分配的,有女方和孩子的份额,这部分与户主应该无关。
第4个回答  2010-08-03
有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先去房管所变更登记——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果不变更登记的话,可以起诉。依据是物权法。也可以不变更,直接起诉离婚,提供证据由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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