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户口没迁走拆迁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在目前这种户籍制度下,只要带着离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更改就可以了。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如果女方户口没有迁走,正好遇到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需要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取决于具体的拆迁政策和房产情况。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使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1、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即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故此时女方不为产权人,也就无权请求分割拆迁办补偿款。

2、对于公房、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不在此居住的女,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3、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定按照户口进行分配拆迁补偿款。

4、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原房屋面积来计算,那么这跟女方的户口是否迁移就没有关系,而是要看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屋属于当事人与女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双方都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但如果房屋只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或是已经在离婚时分割清楚,女方就不能主张分配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了。

5、如果拆迁补偿、安置是按照人口数来计算,且女方离婚后户口未迁出,也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那么她就依法享有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权,因此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1、您在先确定您想落户的户籍部门愿意接收您;

2、到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您的“户籍证明”;

3、带上“户籍证明”去您想落户的派出具开具“户口准迁证明”;

4、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去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明”;

5、带上“户口迁移证明”去您想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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