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贷转公积金新政策

如题所述

南京商贷转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1、申请人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2、公积金已经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或只有1次公积金贷款;
5、申请商转公上年年营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
住房公积金有几个用途:
1、贷款买房。
若购买经济房、商品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将比普通商业贷款利息少,商业贷款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一般缴纳6个月以上就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2、租房。
公积金可支付租房的房租。
3、父母给子女购房或治疗重大疾病。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或者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4、公积金可一次提取。
销户前可一次提取。如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公积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可滚动利息。享受免税。贷款购房利息下调。如120万贷款,期限30年,采取等额还款方式,总利息可节省约4.5万元。
5、可提前还贷。
综上所述,南京商贷转公积金新政策申请人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公积金已经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或只有1次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转公上年年营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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