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欠债会不会连累子女

如题所述

父亲欠债不会牵连子女。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子女,子女不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除非父亲去世,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这个时候子女在继承的范围内对父亲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如果子女出于自愿,也可以清偿父亲遗留下来的债务。在传统观念中,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但是,在法律上,父债子偿是没有依据的。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子女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由于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所以,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子女,子女不需要承担其父亲的债务。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会有影响。此外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如果是父亲进入了失信人黑名单是会影响到子女的公务员报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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