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10
我国于1992年,“八五”期间国家科技部开始启动电动汽车的研究与开发;1999年,国家才正式号召开始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研发;至2001年,“十五”期间加大投入,国家成立“863”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确立了以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三纵”,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及其管理系统为“三横”的“三纵三横”开发格局。之后又启动了“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并将“重点研究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汽车实验测试及基础设施技术”等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专项中的前沿技术。目前,我国在电动汽车整车集成技术、动力系统集成技术以及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技术方面取得了重要技术突破,同时也在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平台建设方面为自主知识产权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体形成了产品开发的配套体系和管理机制,部分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实现了部分车型的产业化。
宏观产业政策方面,我国《汽车产业宏观政策》中已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车辆安全性作为汽车产品技术发展的重点,将开发、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缓和能源供应矛盾的重要战略措施。2005年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2006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都有关于优化汽车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清洁汽车、电动汽车政策措施。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结合当前国际国内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汽车应用技术发展上推进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加大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为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2009年1月23日,财政部、科技部又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提出了切实的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要求各试点抓紧制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