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办理公积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3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办理公积金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办理公积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办理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是国家法定要缴的,因此公司是否要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只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老板的意愿。这与公司的大小没有太大的关系。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的用途

  一、购房可直接提取作为首付或偿还本息

  在购房时或许很多人不会选择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选择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这些提取出来的资金可以用作支付购房首付或者是偿还房贷本息。

  二、用于建造、翻修、大修住房

  若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修或者是大修住房的话,正常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朋友可以选择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总提取额度不可以高于建房的总费用。

  三、用于租房

  对于在一线城市打拼的朋友来说,每月的租房费用其实是很大的开销。现在若是需要也是可以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的。并且,随着政策的不断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将变得更加方便。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不断放宽,如今部分地区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疗特大疾病。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在职员工的福利。很多人只知道单位给自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住房公积金的多种用途。

  公积金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公积金再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办理提取,一般每个月都可以有一定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对员工的一个福利,大家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和单位人事部位咨询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在我们装修家的时候使用,这点大家估计知道的不是很多,其实大家可以在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处进行申请和咨询,现在装修一下家,花销也不低,大家用公积金会好一些。

  租房子的时候很多朋友都觉得比较困难,这是因为每个月的房租是个很大的负担,而且现在的房租几乎天天上涨,每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时候大家可以尽快去公积金办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减轻自己的`压力。

  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22440元(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80元×3倍);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740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30元。

  (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定盈余公积金

  概念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用途

  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

  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计提依据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依据: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各自提取的依据不同。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则由企业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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