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湖县拆迁规划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2021年,县城完成房屋征收2690户、约45.86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27.18万平方米,集体土地18.68万平方米。

1.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计划征收盂兰河道整治,西塘河风光带(建北桥--宁湖桥)等2个地块,完成房屋征收8.7万平方米。

2.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计划征收原纺织厂危旧住宅楼改造地块、总工会东湖中路西侧地块、湖中路西杨楼沟北侧地块、德容装饰城东冠华路北侧地块、太平路东冠华路北侧地块、太平路东森达路北侧地块、湖中路西刘家墩路北侧地块、家乐福南侧、观湖壹号西侧、站前路北侧(钟庄街道段)、湖景人居东侧、实验小学(西校区)东侧、中央华府东侧(集体)、森达小学东侧、预留项目用地等15个地块,完成房屋征收37.16万平方米。

法律依据:《建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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