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丈夫的名字,房贷丈夫交款,妻子从来没有上过班离婚怎么分财产?

如题所述

1、如果男女双方按照婚姻法19条,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则不涉及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且离婚时,该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按照婚姻法40条的原则,另一方应给与赔偿。
2、如果男女双方按照婚姻法19条,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则按照约定的共有比例,先行划出共同部分的财产,对共有部分进行分割。
原则上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由当事人先行协议如何分割。
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原则,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3、如果一方存在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且最终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有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会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为了体现对于婚姻法反对并且惩罚的过错行为的制裁,可从过错方的个人财产之中,予以无过错方一定的赔偿。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18条。
39条、离婚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40条、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一方要求给付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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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1
按照中国的财产分割原则,由于该房子所有权归丈夫所有、丈夫还贷,婚姻中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评估为0,因此离婚时房子的所有权应判给丈夫一方。但是,婚姻中丈夫一方在买房过程中缺乏对妻子的经济照顾和支持,按照我国“家庭主妇财产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妻子可以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和物品,以及配偶工资中间断期间的收入,其在离婚时应该通过协商或司法判决分配给妻子。具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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