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需要跑手续走流程费时长,还要依法赔付足够的赔偿金,一切都是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且会有全部流程的材料留下。
后者就是与你的协商解决。首先就是省去跑手续的过程,不用那么多麻烦。赔偿金方面不多说,没有相关部门介入,全是你和公司双方的协商。最主要的就是赔偿金方面。
前者是公司主动,公司作为主体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不论是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濒临破产、资金流不足、被迫裁员等),还是你的原因(能力不足、不受待见、挖到强人不需要你了等),只要解除劳动关系,你就进入了失业状态。公司需要赔偿赔偿金,你作为失业员工还可以申领失业金。
反之,你主动。那就完完全全转变了。你是主体,你主动辞职了,公司还需要给你赔偿金么?及时协商的给,能给多少?上面说的情形,你如果没有证据留存以及证明的话,公司想说啥就说啥。你能比得过公司么?所以。让你自己写离职表,公司的付出最小,最大的一点,可以不付赔偿金!而你如果真写了,那就是你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