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企业签订了临时合同,但工作了二年现这个员工因环境问题得了白血病,请问这个单位有责任吗?

企业员工因环境问题得了白血病,那个部门管?

如果你跟企业签订的是临时合同的话,那么工作两年以后,因为环境得了白血病,单位是有责任的,我们可以直接去医院鉴定是否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的话,单位就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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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有个企业签订了临时合同,但工作了二年现这个员工因环境问题得了白血病,这个单位有责任。
如果这白血病是因为在工作期间受到辐射所致,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与工伤认定一样),单位要负责。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2个回答  2021-11-17
如你所述,签订了临时合同,又工作了两年,需要界定工作的时候是否受企业日常管理,还只是提供劳务。确定工作环境和白血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属于劳动合同,则属于工伤,职业病,当地的社保部门负责;属于劳务合同,则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寻求侵权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11-17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职业病,工作单位是必须负责的,如果单位想推卸责任,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职业病鉴定,只要有事实的雇佣关系,有没有合同单位都要负责。
第4个回答  2021-11-16
有责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3)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另外,如果单位未能很好的解决问题,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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